本發(fā)明實施例涉及生活電器,尤其涉及一種衣物處理設備。
背景技術:
1、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衣物處理設備(比如干衣機)已成為較多家庭必不可少的設備。干衣機等衣物處理設備包括箱體和設置在箱體內的衣物處理筒,箱體內具有烘干風道,使用時,將衣物經衣物處理筒的投放口放入衣物處理筒內,實現對衣物的烘干等處理。然而,相關技術的衣物處理設備的烘干效果較差。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或者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衣物處理設備。
2、第一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衣物處理設備,包括箱體,所述箱體內具有烘干風道,所述烘干風道具有通風部;
3、所述箱體內設置有第一過濾結構,所述第一過濾結構可由所述通風部進入至所述烘干風道內;所述第一過濾結構包括過濾本體和設置在所述過濾本體上的握持部,所述握持部相對于所述過濾本體固定,且與所述過濾本體之間呈夾角設置。
4、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衣物處理設備,通過在箱體內設置第一過濾結構,使第一過濾結構可由通風部進入至烘干風道內,第一過濾結構包括過濾本體和設置在過濾本體上的握持部,使握持部相對于過濾本體固定,且與過濾本體之間呈夾角設置。這樣設置,通過第一過濾結構能夠對烘干風道內空氣中夾雜的毛屑等雜物進行一定程度上的過濾吸附,提高了對毛屑等的過濾效果,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毛屑等雜物堵塞烘干風道或者烘干風道內的其他器件的情況出現,保證了烘干風道內空氣流動時的順暢性,進而提高了衣物處理設備的烘干效果,而且這樣還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延長衣物處理設備的使用壽命。同時,通過在過濾本體上設置握持部,使握持部與過濾本體之間呈夾角設置,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第一過濾結構取放的便捷性。
5、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夾角的范圍介于60°~100°之間。
6、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本體包括底架和設置在所述底架上的過濾件;
7、所述握持部連接在所述底架上,且與所述底架相對固定,所述握持部與所述底架所在平面之間形成所述夾角。
8、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握持部與所述底架一體成型設置。
9、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握持部設置在所述底架的邊緣。
10、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件為過濾海綿。
11、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通風部形成為進風部,所述過濾件位于所述底架的朝向所述通風部的一側。
12、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架具有凹腔,所述凹腔的底壁上具有過風區(qū);所述過濾件位于所述凹腔內;
13、所述凹腔的腔壁上具有沿所述底架的周向設置的支撐部,所述支撐部用于支撐所述過濾件。
14、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件的頂面不凸出于所述底架的頂面。
15、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件的外輪廓形狀與所述凹腔的形狀相適配。
16、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本體還包括蓋設在所述底架上的蓋板;
17、所述蓋板與所述底架連接,以將所述過濾件限定在所述底架和所述蓋板之間。
18、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架上設置有朝向所述蓋板的方向延伸的第一卡接部,所述蓋板上設置有可與所述第一卡接部卡合的第二卡接部,所述過濾件的對應所述第一卡接部的位置具有可供所述第一卡接部穿過的避讓孔。
19、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卡接部包括至少兩個彈性臂,各所述彈性臂的一端與所述底架連接,各所述彈性臂的另一端朝向所述蓋板的方向延伸;至少兩個所述彈性臂周向環(huán)設并圍合形成彈性卡合空間,所述第二卡接部可進入并卡合在所述彈性卡合空間內。
20、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卡接部包括設置在所述蓋板上的朝向所述底架延伸的卡接柱。
21、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通風部的外輪廓尺寸小于所述烘干風道內部的橫截面尺寸;
22、所述過濾本體的外輪廓尺寸大于所述通風部的外輪廓尺寸。
23、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本體的外周側設置有密封部,所述密封部用于與所述烘干風道的內壁密封配合。
24、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本體包括底架和設置在所述底架上的過濾件;
25、所述密封部沿所述底架的外周側設置在所述底架上。
26、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密封部為柔性密封邊。
27、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密封部通過注塑的方式成型在所述底架的外周側。
28、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握持部為呈平面狀的把手;
29、所述把手上具有扣手位。
30、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烘干風道內設置有用于支撐所述第一過濾結構的支撐結構。
31、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本體包括底架和設置在所述底架上的過濾件;
32、所述支撐結構包括支撐筋,所述底架的邊緣設置有可供所述支撐筋伸入的配合缺口。
33、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箱體內還設置有第二過濾結構,所述第二過濾結構設置在所述通風部處。
34、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本體位于所述第二過濾結構的下游側,所述握持部位于所述第二過濾結構與所述烘干風道的內壁之間。
35、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箱體內具有前支撐和底座;
36、所述前支撐位于所述箱體的前側,所述底座位于所述前支撐的下方,所述前支撐和所述底座之間限定出至少部分所述烘干風道,所述通風部開設在所述前支撐上。
1.一種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箱體,所述箱體內具有烘干風道,所述烘干風道具有通風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角的范圍介于60°~100°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本體包括底架和設置在所述底架上的過濾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部與所述底架一體成型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具有凹腔,所述凹腔的底壁上具有過風區(qū);所述過濾件位于所述凹腔內;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本體還包括蓋設在所述底架上的蓋板;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上設置有朝向所述蓋板的方向延伸的第一卡接部,所述蓋板上設置有可與所述第一卡接部卡合的第二卡接部,所述過濾件的對應所述第一卡接部的位置具有可供所述第一卡接部穿過的避讓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接部包括至少兩個彈性臂,各所述彈性臂的一端與所述底架連接,各所述彈性臂的另一端朝向所述蓋板的方向延伸;至少兩個所述彈性臂周向環(huán)設并圍合形成彈性卡合空間,所述第二卡接部可進入并卡合在所述彈性卡合空間內;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風部的外輪廓尺寸小于所述烘干風道內部的橫截面尺寸;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本體的外周側設置有密封部,所述密封部用于與所述烘干風道的內壁密封配合。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本體包括底架和設置在所述底架上的過濾件;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部為呈平面狀的把手;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風道內設置有用于支撐所述第一過濾結構的支撐結構。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本體包括底架和設置在所述底架上的過濾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內還設置有第二過濾結構,所述第二過濾結構設置在所述通風部處。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本體位于所述第二過濾結構的下游側,所述握持部位于所述第二過濾結構與所述烘干風道的內壁之間。
17.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內具有前支撐和底座;